地震

概述

地震簡單地被定義為地球板塊的突然移動。使用板塊構造理論,你能看到板塊經常輕微地移動,而在板塊邊界有很多摩擦。這發生在地球表層地殼的摩擦,是地震背後的推動力。

通常,地震是由在地球陸界上,板塊邊界累積的張力的突然釋放刺激而成。這動作名為彈性反跳理論。就如以上所說,板塊經常移動;這個過程的發生起因於內地核和上地幔的極端熱量和岩漿。當地震真的發生,科學家能分辯兩個關鍵的位置:震源和震央。震源是地震的斷層線似乎會發生的地點。震央是在地球表面的、直接於震源之上的位置。

The Mercalli Scale

地震被分類為兩個系統,一種測量烈度而另一測量損傷。烈度測量的分類系統被命名麥加利地震烈度表,劃分成十二級:

  1. 弱: 身體有很少感覺,地震儀器上有紀錄
  2. 微: 少數人有感覺,尤其在樓宇上層
  3. 輕: 室內的人有感覺,但許多人心理上不把這些震動當作地震
  4. 中度: 室內的許多人有感覺,室外無感;穏固的物件如碟子和書震動
  5. 相當強: 幾乎所有人都有感覺,不穏定的物件會震動
  6. 非常強 : 因極度震動引致的站立因難;木屋地基的表面損壞
  7. 破壞性: 結構設計差的建築遭大規模破壞,不鞏固的大廈部分/全面崩潰;結構發達的,煙囪會被推翻而大廈的地基會被移動
  8. 毀滅性 嚴重損毀於高密度、人口、大廈;預計部分倒塌,即使是鞏固的大廈
  9. 災難性: 木造建築會被迫開而它們的地基會崩裂;路軌和鋼地基會被折彎
  10. 非常災難性: 橋樑有倒塌危機;大廈危險的近乎倒塌
  11. 激烈 : 對大廈和鞏固建築造成全面破壞;自然岩和樹造成的廣大激變成為外在損毀的動力

The Richter Scale

另外的地震測量系統是黎克特震級,測量損害潛力的以分類為主的數字等級。

描述 黎克特震級 地震作用 發生頻率
無感 少於2.0 輕微地震,無感 每天約 8 000
微震 2.0-2.9 人體沒有感覺,只有儀器能觀察得到 每天約 1,000
輕震 3.0-3.9 有感,但很少導致損害 每年約 49,000
弱震 4.0-4.9 室內物品動搖,咯咯聲,不太可能有顯要的損害 每年約 6,200
中震 5.0-5.9 能造成狹小地區內不鞏固大廈的主要損壞。至多對設計良好的大廈造成輕微損壞 每年約 800
強震 6.0-6.9 能具破壞性於至約100英哩的居住區域 每年約 120
重震 7.0-7.9 能在大區域中造成嚴重損壞 每年約 18
烈震 8.0-8.9 能導致幾百英哩區域的嚴重損傷 每年約 1
激震 9.0 或以上 摧殘幾千英哩的區域 每二十年約 1

地震預言

在大多情況,地震無法被預測,直至它發生的一刻。房屋和社區的位置與鄰近的山和山脈卻能暗示地震要發生的可能性。

資料來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