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|
|
现场发现
|
|
要破案就必需从事件现场开始, 所以, 在发现案件时,警察会进行某些程度的调查。
|
|
请从以下的题目选择一个:
--> 怎样发现罪案
--> 最先到达犯罪现场
--> 犯罪的范围
--> 封锁现场
--> 目击者和嫌疑犯
|
| |
| 怎样发现罪案 |
|
|
警官能够通过一定数量的不同方法去发现现场。很有可能,报警中心每一天都收到消息。是那些看到或听到一些不平常或陌生的事件发生的人,报告了那些事,当然,警官也可能在他们的被指定的区域进行巡逻时,遇见犯罪活动。无论是警察或是911助手接到紧急呼叫,这些可能的犯罪现场都会被记录下来,而那些巡警会被召集到那里去,并保护现场。
|
| |
| 最先到达犯罪现场 |
|
|
每当警官到达犯罪现场,首要任务是援助或保护受害者的生命(如果还在那里的话),确保他或她不受任何危险的威胁。然而,警察在这过程中要确保他或她自身的安全。然后,他们要向高级的调查官员汇报犯罪现场的状况,和随后通报救护车,及有需要时通知消防局。到达现场的时间,和其他重要的观察资料一样,必须清楚地记录下来。与此同时,警察应该尽量避免接触或移动任何物品。
|
| |
| 犯罪的范围 |
|
|
警察也应该评估犯罪现场的范围,这区域伸延至从犯罪发生地到其他可能多于一个的单位。例如,在一个谋杀个案中,留下的证物,不仅仅在于谋杀发生地点,也可能包括谋杀环境的其他部分,和尸体被发现的地点可能不是真正的谋杀现场。如果尸体被转移到其他地方,那么,运输的工具和其他位置,也将成为调查的范围。
|
| |
| 封锁现场 |
|
|
封锁犯罪现场是保护所包含的任何证据的最重要步骤,因为众多人到达犯罪现场,会使调查变得困难重重。封锁现场不仅保护了重要的证据,也可帮助辨别出在警察到达现场前,所有进出的人中,潜藏的嫌疑犯或目击者的详细资料。在单独的犯罪和犯罪环境的区域可被封锁,但在封锁范围以外的也要有足够大的区域围绕起来,这不单单是直接的犯罪区域,也应该包括可能的进出口位置。
然后,在案件中,没料到出现的有关人等,也应该作为会受影响的一部分。这个理论有助于控制犯罪现场,因为它提供了保护区域,以免车辆和媒体的介入。为防止证据被污染,在犯罪现场的人员应该尽量保持最少,和仅有一个确定的出入口,这便于所有法院的和现场的调查人员工作。记录了每一个访问现场的人的登记表应保留,它包括了到达和离开时间,以及从原来地点移动和取走的所有证据。这确保"证据篡改"的指责在法庭上不成立。
|
| |
| 目击者和嫌疑犯 |
|
|
拘留潜在的目击者和嫌疑犯,和由警察带离现场以便调查和询问。他们的情形、陈述和行为将全部入档,为了将来的调查中进行分析。警察也必须确保在建立健全的档案前,嫌疑人不离开犯罪现场,以防止"证据篡改"。在警察局内,嫌疑人可能对于在某一个时间(每一种状态都不同)的现场分析和解封有帮助。与此同时,现场的目击者也被扣留,并各自分开,直至他们给了口供,和事实证明了这些,他们才能离开。这个程序,有助于防止目击者互相就他们各自所见的进行讨论,和防止一个人对事件的回忆,影响了另一个人的念头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