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在用作比较所存贮的已知犯罪的相同代码之前,嫌疑犯会被要求打指纹和记录代码,这样做核对的调查工作更快地进行,因为调查小组不可能收集了全部人的指纹。然而,这个系统有一些缺点,因为它要求全部十个指头的指纹,如果在犯罪现场仅发现单一个,则难于鉴别了。单一指纹的鉴别系统是在后来的三十年代发展起来的,它能够从个别的指头的单一指纹中分类和整理成档案。
比较指纹是一个时间性很强的程序,并要求经验和很好的技术。检测者要寻找"脊"的形状和脊的开始、结束、结合和分开的点。短脊的位置、圆点和任何附上的区域,应该被记录下来。如果两个图案吻合,检测者也会在指纹痕迹的印之间寻找相同之处,并尝试作出决定。
如果印记有不同寻常的形状或特性,它会被更容易和迅速地核对,但在大多数案件中,在犯罪现场发现的指纹是极少可见到是完整无缺的,因此会影响搜寻的质量。随着时间的推延,指纹的收集及搜寻它们的工作,变得越来越困难和时间紧迫了。在六十年代后期,电脑系统的介入,和不断的改进,使得它们能更快、更有效和有能力被公众使用。
|